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27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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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1 |
东胜气田锦30井区7号河道开发项目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2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