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7日-3月2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3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6年3月17日-3月2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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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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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腾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腾飞砖厂1.1亿块/年煤矸石免烧砖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6]29号 |
2026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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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准格尔旗郝家沟至秦家梁运煤公路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6]30号 |
2026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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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准格尔旗卓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6]31号 |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