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8日-9月1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5日-9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5年9月8日-9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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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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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通煤矿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35号 |
202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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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蒙发国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能全产业链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及氢能综合应用项目(储氢瓶和车载供氢系统生产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36号 |
2025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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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4年百万头种牛 种源种质资源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37号 |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