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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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选煤厂技改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万利一矿韩家村 |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洗选分公司 |
内蒙古峰泰环保有限公司 |
2007年8月8日,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神华集团金烽煤炭分公司原万利一矿选煤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蒙环表【2007】167号);2008年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丰煤炭分公司万利一矿技改工程及配套1000万吨/年选煤工程》进行验收,并取得了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意见。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万利一矿韩家村万利一矿洗煤厂现有场地内,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二号厂房新建一条350万吨/年重介洗煤生产线。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浅槽、原煤脱水分级筛、精煤脱介筛、矸石脱介筛、脱泥筛、离心机、压滤机等。项目总投资1288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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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干选设备拆除、洗选设备安装产生废气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干选设备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禁止运输车辆超载;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洗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绿化用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和车辆进行维护和养护;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干选设备统一走报废手续后外售。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筛选规模为1000万吨/年,洗选规模力为1000万吨/年,洗选工序采用重介选煤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原煤仓产生的粉尘;原煤筛分产生的粉尘;原煤破碎产生的粉尘;产品装卸、储存产生的粉尘;原煤及产品运输皮带转运产生的粉尘;原煤及产品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由于本次技改项目整体规模未发生变化,原煤仓的储量量、筛分量、破碎量及运行量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的颗粒物产生量也未发生变化,主要削减拆除的干选设施产生的粉尘10.507t/a。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洗煤废水。洗煤废水经高效浓缩池进行澄清浓缩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工序,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噪声源重介旋流器、浓缩机、压滤机等设备将产生噪声,报告表提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次技改项目新增产生的煤矸石(44.3万t/a)属于一般固废(固废代码:060-001-61),煤矸石暂存矸石仓后委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置(送至东胜区北部添尔漫梁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次技改不新增建筑物,主要在二号厂房新增一套洗选生产线。现有建筑物防渗措施均满足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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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矿井塌陷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房子滩村、 二旦桥村 |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房子滩村、二旦桥村。本项目对不连沟煤矿采煤塌陷区进行坡改梯、裂缝修补、生态治理等工作。沉稳区中分为3个示范区,全部在不连沟煤矿矿权范围内,井田范围由共26个拐点圈定。示范区面积330.5379hm2,治理区总面积120.8951hm2,计划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穿插进行道路修复工程、节水灌溉与排水工程,再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及后续监测、其他工程。 本项目塌陷坑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所产生的生态土进行回填,塌陷坑表土覆盖及裂缝修补、裂缝修补表土覆盖都采用就地取土的方法,在区域内实现自平衡。项目总投资8849.87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63.6198万元。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在示范区的工作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每个示范区都设置喷灌系统,在大风日要加出水水量和出水次数;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施工期临时道路应每天洒水4-5次,并及时清扫道路;土石排入采空区后也应及时碾压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材料遮盖密闭运输,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合理安排工期,尽量使土石方开挖等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大风季节,以减轻扬尘影响;施工单位应制订土方施工处理计划,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并及时夯实。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时,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 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在示范区及进场道路50米范围内有散户居民,项目区最近处有赵家圪旦、脑包梁处居民,施工车辆经过该户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在施工时,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居民点产生噪声影响。 经过以上措施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无其他固废产生,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箱进行收集,定期清理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4.公益林保护措施 项目表土剥离应该尽量避让公益林,如果无法避让,剥离复垦前应按照《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依法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表土剥离过程中应该采取“边剥离,边恢复”的方式,对塌陷坑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苗木选择原树种或者当地的适生物种,确保其防风固沙功能不受挖方影响,保证“总量控制、区域稳定、动态管理、增减平衡”。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产生。塌陷区修复前期造成植被盖度下降,后期随着复垦及植被恢复,区域植被覆盖度将有所提升;项目所在地的生境从运营期的破碎化逐渐恢复成完整化,同时生物多样性与之伴随恢复。整体来看,评价区和矿区内环境影响变化不大,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影响较小。 1.针对公益林的保护措施 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保证正常生长,补栽损毁苗木,选择适宜品种,植树种草,增加植被覆盖度。另外对因塌陷导致死亡的树种和空白地及时补栽,补栽树种要与损毁树种一致。按照“因地适宜”的原则,乔木选择山杏、海红果、侧柏等。公益林修补要注意①选苗:遵循良种壮苗的原则,按立地条件选配的树种,从育苗单位选购良种壮苗,确保造林质量。②植苗:苗木要随起随栽,防止风吹日晒,做到起苗不伤根,运苗有包装,苗根不离水。当天不能栽植的苗木,应在阴凉背风处开沟,按疏排、埋实的方法,进行假植。③浇水:苗木栽植后要立即浇水,保证苗木成活。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良好声学性能机械设备;保证路面完好,减速慢行,夜间禁止鸣笛。对于示范区及田间道路50米范围的居民,特别是示范区一处的赵家圪旦、脑包梁处居民,车辆经过该户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居民点产生噪声影响。 3.认真落实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植被恢复,主要恢复草地为(野燕麦、沙打旺、紫花苜蓿1:2:2)和乔木林地为(侧柏、山杏、海红),灌木林地为(紫穗槐、沙棘、柠条),耕地(主要为旱地)先进行翻耕、施肥等土壤肥力提高在进行种植。种植植被恢复效果应与周边协调、衔接,植被覆盖度最终不低于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