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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6-07-09 16:52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2026年7月8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本次培训采取“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局机关全体人员、执法支队等二级单位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旗区分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分会场同步参训。会议特邀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宋海鸥教授作专题辅导。



   培训会上,宋海鸥教授聚焦新旧法律条文对照、条款变更对比,立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战角度,系统解读法典制度创新、条款修订、法律责任、执法程序变化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释。授课内容紧贴基层日常监管、案件查办、证据固定、裁量适用等具体业务,通过法条比对、案例剖析,精准梳理执法易错点、风险点,有效解决新法适用不熟练、新旧衔接不清晰等问题,贴合我们日常工作难点。

参训人员认真聆听、详细记录。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内容系统全面、重点突出、指导性强,有效解决了日常执法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适用不准的问题。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法治理念,切实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一是持续深化学习,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确保全体人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强化实践应用,将法典精神与执法监管、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企业、进社区,引导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以高质量法治护航美丽鄂尔多斯建设,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