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7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77-5118169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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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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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矿区煤炭露天堆放,个别企业未按要求建设封闭储煤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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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清理现场堆煤,建成全封闭储煤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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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
2026年6月底 |
完成情况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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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党委和政府 |
监管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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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一是督促内蒙古德耀能源有限公司燕家塔煤矿、金峰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朝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家煤炭企业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露天堆煤清理工作,2025年8月底前完善相关手续,2026年6月底前全封闭储煤棚建成投运。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保障矿区环境质量。正在生产的煤炭企业严格落实“以销定产”,严禁原煤、煤泥等粉状物料露天堆存,已停产煤炭企业未建成全封闭储煤棚前不得复工复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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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成效 |
一是内蒙古德耀能源公司燕家塔煤矿等4家企业露天堆煤已清理。伊金霍洛旗金峰煤炭于2016年停产至今;伊金霍洛旗朝阳煤炭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全封闭储煤棚建设;伊金霍洛旗闫家渠煤炭井工开采已于2021年5月份结束,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于2024年10月停产至今;达拉特旗内蒙古德耀能源公司燕家塔煤矿于2024年12月停产至今,停产期间无露天堆煤,企业承诺恢复生产前建成储煤棚,目前暂时无恢复生产计划。 二是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禁在产企业原煤、煤泥等粉状物料露天堆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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