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煤炭加工行业工业企业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地方实际,组织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煤炭加工行业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具体意见或建议表反馈到我局。
一、联系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郭瑞虹 0477-5111797
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 王 斌 15611783662
二、反馈方式
1.传 真:0477-5111899
2.电子邮箱:ordostrwrf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