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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23-04-27 17:53 来源: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7日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专项+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专项巡察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展监督,常规巡察将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477-8581851,每天受理时间:早8:30-晚18:00;邮政信箱:内蒙古鄂尔多斯市A062号;电子信箱:ordosdsxcz3@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化西路1号(新闻大厦南侧大楼)一楼联合接访室。同时在康巴什区朝阳路16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南门口西侧康巴什区文化西路1号(新闻大厦南侧大楼)门口北侧分别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鄂尔多斯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