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印发《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旗区分局,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生态环境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和法治保障。我局制定了《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见附件,包括制度及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2.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3.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