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乌海市宇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鸿腾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工作,严格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进行排放检测,检测数据要上传至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备注:所有合法和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均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