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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讲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8次集中学习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5-10 08:29 来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5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书记讲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8次集中学习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宪主持会议,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苏雅拉图以《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题讲授专题党课,课堂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详细解读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和修订内容等,尤其通报了近年来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例,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参会人员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违规违纪的沉重代价,始终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贯穿到本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强调,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推动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切实用党规党纪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二是全系统要压紧压实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严管态势,精准研判各类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重大安全领域风险防控,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隐患排查整治质量,真正“从根本上消除环境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全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深入查漏补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失泄密风险,努力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坚固可靠的保密防线。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典型事故有关情况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华工有限责任公司“4·13”火灾等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和《鄂保委办转发<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2023年全国窃密泄密案件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