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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4年第7次集中学习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5-10 07:59 来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默认超大 打印 保存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28日—29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4年第7次集中学习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二级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会。

读书班采取集体领学、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片、个人自学等方式。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对《条例》原文进行逐章逐条、逐字逐句的领学,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郝军受邀以题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解读辅导讲座,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观看廉政教育片《第二十条》。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自觉将学习领会《条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同时各旗区分局、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压紧压实纪律教育责任,落实学习任务,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加强统筹推进。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办好两件大事、落实市委“三个四”工作任务和全面推进美丽“暖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近期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督察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要把警示教育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必修课,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